东营市垦利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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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营市垦利区人民检察院招标公告

来源:垦利县人民检察院    发布时间:2016-08-05    浏览次数:0
各供应商:
 
我院拟在办公楼各楼层安装小型净水设备,以竞争性谈判方式确定中标人,现就该项目的采购事项进行说明,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 项目概况
本次招标项目为东营市垦利区人民检察院办公楼(包括附属楼、胜坨检察室)小型净水设备采购安装。
二、 净水设备性能参数要求
1、四级过滤,过滤精度0.1纳米,产水为纯净水可直接饮用。
2、产水量(升/小时):150能同时满足20人饮用。
3适用水源:市政自来水。
4、适用水压:0.1-0.4Mpa。
5、出水速度:1L/min。
三、 投标要求
1、投标人应提供设备制造商的授权书,原厂家售后服务承诺原件、详细产品配置。供应商所提供的货物必须是全新的原装正品,每个包装箱内的清单、中文使用说明书、质量证书、保修卡等所有资料应齐全。
2、投标人所投产品必须是原厂商、正宗品牌、正规渠道的产品,不得以假冒及伪劣产品替代,如出现上述问题,采购人有权退货。
3、投标人须提供投标单位资信证明(含企业营业执照、身份证、其他各项资质文件、联系人、通讯方式等)。
四、 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方法由我院5名同志进行评标,通过现场对供应商所提供净水设备的报价、性能、质量及社会评价进行综合考查,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得票多者中标。
五、 投标时间和地点
2016年8月10日(星期三)下午3点报名、看现场。2016年8月11日(星期四)上午9点投标书、评标。地点:东营市垦利区人民检察院办公楼四楼检委会会议室。
六、售后服务要求
1、投标人应按照本采购项目特点提供长期良好的售后服务,并在投标说明提供详细具体的售后服务承诺条款及保证。设备整体要求至少一年免费保修(含备件更换)和终身维护。
2、产品发生故障时,中标供应商须在2小时内到达现场,8小时修复;特殊情况在24小时内无法修复的,保修期内中标供应商应予以更换同配置设备。
3、滤芯的更换要及时、优惠。
 
 
招标单位:东营市垦利区人民检察院
地    址:东营市垦利区振兴路85号
联系人:  尚华河
联系电话:186613967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