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市垦利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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垦利区人民检察院新航基地功能提升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来源:垦利县人民检察院    发布时间:2019-03-14    浏览次数:0
一、采购项目名称垦利区人民检察院新航基地功能提升项目
 二、采购人名称及项目编号:东营市垦利区人民检察院SDHCC2019-03-001#)
 三、代理机构名称:山东华策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四、采购项目分包情况:
包号
服务名称
供应商资格要求
预算金额(万元)
A
新航基地功能提升项目设计与制作
1、供应商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合法经营范围的单位【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涵盖所采购内容】;2、供应商必须具有相应的售后服务能力,包括拥有相应的设备和人员;3、供应商必须具有设计制作服务搭建实施的能力;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2
B
新航基地功能提升项目配套设施
20
五、获取磋商文件
  1、时间:2019314日至2019320日,每日上午0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北京时间,法定公休日除外)。
  2、地点:山东华策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东营市东城南一路228号】。
3、方式:供应商现场报名时必须提供企业有关证件原件:
(1)供应商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使用“三证合一新码”营业执照的企业,无需提供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如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参加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印鉴)并加盖供应商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本人的身份证原件;
供应商报名时,除提供以上要求的证件原件外,还需提供两份装订成册的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复印件。以上资料不全或有缺陷将不接受其报名。
投标报名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供应商最终资格的确认以资格后审为准。磋商文件售价:每份人民币200元,谢绝邮购,售后不退。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岳女士
  联系方式: 18654659392
                                              
 
山东华策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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