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检察部
来源:垦利县人民检察院 发布时间:2020-11-16 浏览次数:0负责对监狱、看守所和社区矫正机构等执法活动的监督,对刑事判决、裁定执行、强制医疗执行、羁押和办案期限的监督,羁押必要性审查。办理罪犯又犯罪案件。负责协助市级以上人民检察院办理法律规定由人民检察院办理的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犯罪,以及按照刑事诉讼法规定需要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其他重大犯罪案件的侦查。负责受理向本院的控告和申诉,承办本院管辖的国家赔偿案件和国家司法救助案件;调查研究与检察工作有关的法律、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承办法律问题请示、组织调查研究、检委会日常工作。负责对司法办案全过程进行监督管理,履行案件的统一受理流转、办案流程监控、案件质量评查、涉案财物监管、案件信息公开、业务考评和业务统计分析研判等职责。统一组织司法规范化建设和人民监督员工作。负责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的应用管理和需求统筹。负责检察技术、信息化与管理维护等工作。负责配合业务部门执行办案任务、办公区和信访接待场所安全保卫等司法警察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