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市垦利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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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增殖放流——助力海洋生态修复

来源:垦利县人民检察院    发布时间:2022-09-28    浏览次数:0

 9月26日,在垦利区检察院与区海洋发展和渔业局见证下, 2万余尾半滑舌鳎苗种自小岛河渔港放流入海。至此,陈某非法捕捞水产品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一案渔业资源生态损害已全部修复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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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伏季休渔期期间,陈某在小岛河渔港附近海域非法捕捞水产品共计46978.78斤,被公安机关查获。检察机关审查后,在提起公诉的同时,一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经鉴定,陈某非法捕捞行为造成的海洋渔业资源恢复费用共计81038.39元。因陈某家庭困难,在缴纳大部分生态损害赔偿金后,经过专家评估,检察机关同意陈某以增殖放流方式进行替代性修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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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垦利区检察院不断探索生态损害修复恢复性司法方式,根据责任人实际情况多元化开展生态资源修复工作,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生态效果。下一步,垦利区检察院将继续履行监督职能,加强与相关部门沟通协作,助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